【編譯黃冰/曼谷報導】一名女子向鮮新聞網透露,自己把車停放在公寓內20天,沒想到一天竟然挨罰款1000銖,公寓方面給出的解釋是,要是超過15天,一天罰款1000銖,這是公寓的規定,對此她很是無語。 珍妮女士21日接受採訪時說,自己把車停在公寓後就去外府將近1個月,回來看到這誇張又嚇人的罰款單,一天1000銖!8月初開始自己一直在外府,大約20天回到公寓去信箱查看有哪些單據時,發現了停車罰單,她很奇怪怎麼會被罰,因為自己停在了可以停車的停車場,於是立即去找公寓物業,詢問被罰款原因,物業告知車已經15天沒動過,如果超過15天,每天將被處以1000銖罰款。物業還說,這條規定在公寓應用軟體中有寫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