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黃冰/曼谷報導】一名女子向鮮新聞網透露,自己把車停放在公寓內20天,沒想到一天竟然挨罰款1000銖,公寓方面給出的解釋是,要是超過15天,一天罰款1000銖,這是公寓的規定,對此她很是無語。 珍妮女士21日接受採訪時說,自己把車停在公寓後就去外府將近1個月,回來看到這誇張又嚇人的罰款單,一天1000銖!8月初開始自己一直在外府,大約20天回到公寓去信箱查看有哪些單據時,發現了停車罰單,她很奇怪怎麼會被罰,因為自己停在了可以停車的停車場,於是立即去找公寓物業,詢問被罰款原因,物業告知車已經15天沒動過,如果超過15天,每天將被處以1000銖罰款。物業還說,這條規定在公寓應用軟體中有寫明。 珍妮承認她沒有打開公寓應用軟體來看,物業讓她寫一份申請,公寓可能會念在她是初犯給予輕罰,但公寓方只是把罰款從2萬銖減少到1萬銖,目前她還沒有付罰款,因為覺得太多,只能把這件事發佈到社交網路上,詢問廣大網友有沒有遇到過同樣的情況。 實際上,公寓每個房間可容許停1輛車,但有些細小的規定是她之前從不知道。有關貼文發到網路上後,不少網友表示以前從未遇到過這樣的公寓規則,有些人則是表示遇到過,但沒有收這麼貴的罰款。 珍妮表示,之前從沒見公寓明確公告,物業也不曾提前電話告知自己。這條規定有不少住戶不認同,本來已經繳納了每月的停車費,要是去國外個把月,是不是需要繳付停車罰款? 我們住戶覺得把車停在公寓停車場是一個再安全不過的地方,我們既沒有把車停在禁止停車區,而且已經繳納了每月的停車費,希望公寓管理方能考慮到這點,然而公寓方返回來告知說停車位不足,希望其他人也能共享共用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