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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李福徠/曼谷報導】財政部下令國營企業在2024財年預算案尚未生效前,加快2400億銖投資預算撥款,並規定期限須在2024年3月完成簽約工作。 財政部長秘書長拋普密透露,財政部認為有必要在2024財年預算滯後仍未生效期間,國家缺乏財政動力情況下向該系統注入資金,而國營企業是重要的推動力,因為其投資框架超過2400億銖。 就此財政部出台了相關的措施讓國營企業遵照執行,具體包括:1、要求國營企業投資預算撥款目標到達不低於95%並嚴格予以落實,同時要求讓國營企業將該撥款目標作為高層管理人員的考核指標。 2、讓國營企業加快簽訂項目合同的預算撥款,並規定國營企業簽署合同的最後期限為2024年3月,使用預算資金進行投資的企業應做好充分的準備,以在預算分配後立即簽署合同。 3、要求國營企業調整預算撥款計畫,在2024年1-6月加快撥用,並盡量避免出現最後一季度投資預算過於集中撥款的問題。 4、要求國營企業在2024年首季度完成投資報表調整工作,尚未完成的國營企業須在2024年3月內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