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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新聞組/北京1日電】在無明顯的惡性腫瘤組織學證據下,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對一名77歲女性患者實施了「全胰切除術」,術後兩個月餘,患者離世。2019年8月,病患女兒郇傑向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提起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民事訴訟。2023年11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香港大學深圳醫院負全部賠償責任,賠償病人家屬人民幣62萬餘元(約9萬美元)。 新京報報導,郇傑表示,認可法院判決結果,同時希望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郇傑也曾以主刀醫師涉嫌故意傷害罪向深圳市公安局天安派出所報案,據悉,該案目前沒有立案,警方正在研究中。 報導指出,判決書顯示,2018年8月,77歲的張玉華因在香港大學深圳醫院體檢時發現膽囊結石入院治療,經檢查被診斷為「胰腺惡性腫瘤可能性大」,進行全胰切除和脾切除手術。術後兩月餘,張玉華因肝功能嚴重衰竭、肝腎綜合症,經搶救無效過世。 據報導,術中,主刀醫生在未發現病灶,且未與家屬溝通情況下,將其母親的全部胰腺、膽囊、脾、十二指腸、部分胃5個器官全部切下,手術長達10多小時。術後病理顯示,所有摘除器官均正常健康,且該院未按規定將摘取的器官向家屬展示和告知去向。 郇傑表示,母親過世後,她去列印病歷才發現,無論是手術前的檢查,或是手術中的病理檢測結果,都沒有發現母親的胰臟有腫塊或病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