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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羅粟粟/曼谷報導】國家食品和農產品標準辦事處秘書長披汕表示,2023年馬來西亞衛生部曾多次檢查發現泰國進口新鮮龍眼的有害物質殘留超標,2023年泰國對馬來西亞出口龍眼約9089噸,價值超過2億7000萬銖。對此,馬來西亞宣布採取新措施,規定此前被發現有害物質殘留超標的出口商,即被列入「觀察名單」的出口商,每一批進口產品都必須出示分析證書(COA) ,證明龍眼上的二氧化硫、多菌靈殘留量不超過馬來西亞標準值。如果沒有證書,貨物將被扣押在進口檢查站,等待檢查結果,若未發現殘留量超過標準值,則將允許進口,新規定於2024年4月1日起生效。 對於不在觀察名單上的出口商,仍可以照常出口新鮮龍眼,不需要出示COA文件,但會根據馬來西亞年檢計畫進行抽檢,如果發現二氧化硫、多菌靈超標,則會被列入觀察名單,在下批產品出口時必須出示COA文件。 國家食品和農產品標準辦事處副秘書長比婭努女士提供的信息指出,出口經二氧化硫氣體熏蒸的新鮮龍眼,必須符合二氧化硫氣體熏蒸新鮮水果加工良好規範的強制性標準,該標準規定新鮮龍眼必須在獲得許可證的工廠進行二氧化硫氣體熏蒸程序,並通過標準認證。對於出口商來說,他們必須申請許可證,並且向該辦事處申報出口。過去的統計數據顯示,遵守標準規定的出口商,此前從未檢測到二氧化硫殘留量超過馬來西亞標準值,只有不合規的出口商才會遇到問題,這對於遵守規定的出口商來說是一個優勢。 無論如何,未來如果從泰國進口的新鮮龍眼中檢出化學殘留超標的數量和頻率較高,馬來西亞當局可能會考慮加強進口管制措施,例如要求所有出口商在每批龍眼出口時提供COA文件,嚴重的話,甚至會暫停從泰國進口新鮮龍眼。因此,出口商在選擇符合標準的優質產品時應更加謹慎,二氧化硫氣體熏蒸龍眼程序必須選擇獲得許可證和標準認證的工廠,以降低農用化學品殘留的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