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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黃小寶/曼谷報導】合約監管委員會獲悉連接三大機場高鐵項目的進展,加緊提交東部經濟走廊政策委員會和內閣審批,預計在今年年底前簽署合約修訂案,計畫於2025年初發出開工通知函。 總理府消息人士透露,連接三大機場(廊曼-素汪納普-烏達拋)的高鐵項目及其問題解決進展,2024年5月23日,泰國國家鐵路局(SRT)董事會召開會議,已知悉泰國國家鐵路局、東部經濟走廊政策辦事處和ASIA ERA ONE CO., LTD.作為特許經營合約方共同商定的項目問題解決原則。 6月4日,依據EEC法成立的連接三大機場高鐵項目監管委員會(合約監管委員會)召開會議,承認三方工作小組的解決方案。根據初步計畫,將再次提交東部經濟走廊政策委員會董事會審議,然後提交內閣批准,再送最高檢察院審核合約修訂部分,預計將在2024年底前完成合約修訂案簽署。國家鐵路局將在2025年初移交場地,並發出開工通知函(NTP),開始施工。 「連接三大機場高鐵項目的公私合營合約修訂原則是在不損害國家利益的前提下,確保私營部門不會獲得過多利益。所有相關方都希望項目能盡快啟動,因為合約已經簽署很長時間了。」 消息人士也透露,此次合約修訂將解除阻礙項目進度的條款,並確保按計畫完成,國家不承擔風險,私營部門同意提供等值於施工金額的銀行擔保。如果私營部門未能繼續實施項目,國家鐵路局仍然有信心有足夠的資金繼續建設項目。 關於合約的修訂,有4個主要問題:1、調整私營部門分期支付特許權使用費投資機場捷運(ARL)項目,鐵路局獲得特許權使用費106億7109萬銖,加上鐵路局的利息和機會成本10.6億銖,總計117億1709萬銖,分7期支付,第1-6期每期支付10%,第7期支付剩餘金額連利息。東部經濟走廊政策委員會先前已批准並向內閣報告。 2、改變國家投資項目(PIC)的付款方式,現值不少於1194.25億銖,要求國家在第6-15年或項目建設完成時投資,並已開通運營。但由於操作上有問題和障礙,包括新冠疫情、俄烏戰爭局勢與金融機構體系危機利率上升私營部門無法借錢,因此建議進行修改,將政府共同投資的付款調整為更快至第18個月,即自NTP發布之日起約1年半,這將是一個調整當項目按照建造付費的方式完成時,政府向共同投資者付款。 3、取消先前為私營部門規定的向私營部門發出開工信函的條件(NTP :
Notice to Proceed)。特許公司必須先向投資促進委員會(BOI)提出投資促進請求,包括移交150萊的 TOD瑪卡森地區的事宜,私營部門必須註冊租賃權,並將允許鐵路局在簽署合約修訂案後立即發出NTP。 4、私營部門必須由銀行或擔保銀行提供擔保信函,另外有兩個額外的部分:1)銀行擔保部分是用於確認106億7109萬銖的航空港鐵路項目的付款,以確保從第一期開始私營部門支付10.67億銖,餘下的約96億銖將在簽署修改合約後提供擔保。另外,必須在每個期間支付額外的利息和其他金融費用。私營部門必須在簽署修改合約後立即支付第一期的航空港鐵路項目費用。第二部分是全額擔保銀行,用於承擔建設成本或政府共同投資部分的1194.25億銖。此舉旨在確保政府對私人合作夥伴能夠如期完成專案的信心。如果將政府的支付條件從第6年調整為建成後支付,則必須在簽署修改合約後的270天內提供全額擔保;2)全額擔保銀行,用於建造成本或政府共同投資部分的1194.25億銖。這樣做是為了讓政府有信心,私人合作夥伴能按時完成項目。如果將政府的支付條件從第6年調整為建成後支付,則必須在簽署修改合約後的270天內提供全額擔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