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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李福徠/曼谷報導】交通部陸運廳就中國資本進入泰國旅遊巴士市場強調,企業註冊的運輸營業執照是不可以轉讓的,將加快核查和嚴格依法行事。 據陸運廳提供消息稱,關於目前有來自中國的公司包括旅遊巴士生產企業和運輸企業,在泰國開展收購泰國運輸企業的情況,陸運廳強調,根據1979年頒布的陸運條例,對申請陸路固定線路和不固定線路客運許可證申請人資格做出了規定。 如果屬於法人實體,須依照泰國法律註冊,且其總部設在泰國境內,包括超過一半的董事必須為泰國國籍,泰國籍自然人股東持股比率不得少於51%。陸運廳在核查和審批許可證時必須嚴格遵照該法律規定進行。 不管如何,對於有關有來自中國的公司,包括旅遊巴士製造商和運輸企業,與泰國多家存在因為虧損而難以繼續經營問題企業進行收購談判的事情,陸運廳重申企業的固定線路客運巴士、以及不固定線路客運巴士運營許可證是不能夠轉讓的,即不能從一家企業轉讓給另外一家企業,所以收購在實際過程中無法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