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李福徠/曼谷報導】出行交通費是廣大民眾的一項重要開支,特別是處於工作年齡者,如果政府能降低出行交通費,就等於增加了民眾從出行交通費減少結餘帶來的購買力。近期舉行的內閣會議根據政府的政策,批准交通部關於泰國鐵路局局城郊紅色捷運、那空威提線(曼谷阿披旺中央車站-大玲昌)、塔尼叻塔亞線(曼谷阿披旺中央車站-蘭實)以及泰國捷運局紫色捷運最高票價為20銖的提案。 上述兩條捷運線票價最高20銖措施自2023年10月開始實施,原計畫於2024年11月30日到期,內閣會議決定從2024年12月1日起延長到2025年11月30日,有泰國鐵路局申請編列政府預算,以用於按照實際票價差距給予補貼。 上述措施實際的實施效果與實際收入損失相比,發現紅色捷運按照最高票價不超過20銖的收入為2億3947萬銖,用來減去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實施該措施的收入2億1056萬銖,損失為2891萬銖。至於紫色捷運票價收入損失情況,按照實際最高票價42銖計算,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期間應有收入為5億8827萬銖,減去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實施該措施的收入3億3612萬銖,相當於損失了2億5215萬銖。 在延長上述政策估計收入損失方面,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期間,交通部根據2018年國家財政紀律條例第27條向內閣提供相關資料,並需要向泰國鐵路局和泰國捷運局產生的損失給予財政補貼。因此針對紅色捷運線損失3535萬銖,將編列預算補貼給泰國鐵路局。對於紫色捷運線損失估計為2億7299萬銖,將從應上繳國家的收入部分中扣除。 因此,交通部在財政年度評估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時,要同時考慮到各相關因素、乘客數量和收入,這些因素會影響到政府的補貼負擔,同時還要考慮到民眾出行的便利和幫助民眾減輕出行交通費用負擔。 紫色捷運車票總收入為3億3613萬銖,如果與按照正常票價(14-42銖)收取相比較,由於乘客增加收入總計達5億8827萬銖,損失2億5215萬銖。但考慮到在經濟、社會和環境方面所取得效益的價值,近期所採取的措施有助於在經濟、社會和環境方面取得的效益價值為9億3759萬銖,遠遠大於車票收入的損失。 至於長遠工作計畫,政府必須按照政府2024年9月12日施政綱領加快工作,政府將投資大型基礎交通設施,包括鐵路、水路、公路和航空並實現無縫銜接,促進道路交通安全,降低物流系統的成本。 副總理兼交通部長素里亞估計,所有捷運線全程票價20銖政策可在2025年9月內實現目標,因為還需要制定出台關於聯合票務系統管理的法案,以成立聯合票務基金,尋找向私營機構降價補貼資金,因此須等待財政部審計廳審核相關的條件。 交通部將向內閣提交聯合票務條例草案,以按照程序推進並按既定目標與2025年9月實施。聯合票務條例將在第29條、第30條詳細列出聯合票務系統推廣基金的內容,其中第29條規定設立聯合票務系統推廣基金,旨在支持有關聯合票務系統管理的運作、發展和推廣工作,其中包括以下目標:1、為了鼓勵和支持民眾使用聯合票務系統服務,享有合理的出行交通費用;2、支持以加入聯合票務系統而受影響的運營者;3、讓加入聯合票務系統的運營者有融資的渠道,以用於投資、更新和發展聯營票務系統服務。資金來源渠道在第30條中有明確的規定,分別是:1、政府原有的撥款;2、政府分配的補貼款;3、許可證手續費;4、第31條規定運營人應繳納給基金的款項;5、在獲得經營許可權、合作協議和合營協議情況下提供運輸服務收取款項應繳納給基金部分;6、根據第40條行政罰款;7、捐給基金的資產或款項;8、基金的資金或資產收益。其中第2條政府補貼有交通部長在每個財政年申請,以便按照實際情況申請預算,根據第1款規定,基金的資金和財產不需要作為收入上繳國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