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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黃聖/曼谷報導】距離內閣決定向普吉府系統外酒店提供援助措施期限僅剩下8個月的時間;該援助措施規定,從2016年8月18日起無證營業的酒店,如果遵守3份部級法規以及提供自然資源和環境報告,可根據2004年酒店法申請酒店經營許可證。 但條件是必須在明年8月18日之前完成整改工作,包括:1、執行《2011 年普吉府城市規劃》和《2015年第4次修正案》的部級法規;2、1979年部級建築管制法第2 版,以及1976年部級法規和2016年規定其他類型酒店業務建築特徵的部級法規第 4 版(2023年6月20日);3、自然資源與環境部關於2017年普吉府範圍內區域邊界的確定和環境保護措施,現已起草新公告,內閣會議已於今年12月3日批准,符合增加酒店、混合住宅大樓、公寓大樓依照公告所附規定的酒店類型,即擁有11-49間客房的酒店,而原先規定為10-29間客房;擁有50-79間客房或建築使用面積在2500-4000平方米的酒店必須準備環境影響報告(IEE)。此前,擁有30-79間客房的酒店必須準備環境影響報告;閒置建築物則無需進行報告。 普吉府目前有6000家酒店經營者,其中有執照的酒店950家,無執照的5060家;其中500家酒店符合小型酒店標準,250家是普吉精品住宿協會的成員。 近日,普吉府公共工程和城鄉規劃辦公室提出了相關法律、實施及在申請經營小型酒店業務許可證所遇到的問題,讓小組委員會考慮研究參議院工商委員會關於升級和促進中小企業企業家的指導方針。 此前,已與普吉精品住宿協會合作開設諮詢和篩檢診所,共同推動普吉小型酒店業務(SME)經營許可證的申請工作;目前,已舉辦2次輔導,第1次在今年11月16日舉行、第2次在今年12月3日舉行,一共有30人接受輔導。 在輔導活動上,總結了在合法取得許可證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障礙,包括:1、申請許可的項目/建築物用地,如果屬於規劃土地,必須等待商議;2、地方官員對法律修改的解釋,改變建築物的用途,仍然對4條援助法律不太了解;3、缺乏對建築物品的檢查,以提供準確的建議和結論,並正確安裝消防安全系統;4、對使用預算準備環境報告(COP)和編寫新計畫缺乏信心,包括建築結構認證。 同時已做好提供相關解決方案和建議的準備工作,其中政策性建議包括:1、頒布部級條令,明確其他類型酒店業建築的特點(2025年第 5 版),由於此前的放寬措施將於明年8月18日到期,所以建議將放寬措施期限再延長至少2年,因為無法及時完成相關準備工作;由於存在上述問題,加上缺少人員,無法快速核對文件和及時對所有建築物進行檢查;2、頒布具體法律,透過解除各種法律限制,將小型酒店 (SME) 納入《2004年酒店法》體系中;3、頒布相關規則及規定,授權府級委員會/工作小組在3年內逐案審議批准將其他類型建築用於經營酒店業務。 至於具體建議,包括:1、緊急組織研討會(Workshop),讓普吉地方官員了解明確的法律決策;2、推廣並推動採用申請變更建築物用途許可的方式,以便能夠從政府部門獲得變更建築物用途許可證,並在明年8月18日內按時向當地行政機構報告;3、成立工作小組/建築物檢查單位,重點關注檢查消防安全系統安裝、活載單元/建築結構認證、準備環境報告(COP),以及安裝隔油池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