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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警察總署發言熱蓬沙帕警中將表示,素貼副總理昨天主持警察事務委員會會議,出席會議委員包括副總署長、督察官和資深委員等。此外有5名委員因公事在身,請假沒有出席昨天的會議。 蓬沙帕警中將表示,會議主要討論審議2件事情,一是關於前國家警察總署長帕差拉旺警上將、曼谷市警察總署長素察警中將及烏隆府地方警察署署長沛薩警少將是否嚴重違紀問題。委員會認為3名警官關於在處理2008年10月7日黃衫軍集會活動,以及烏隆府集會活動過程中的上訴理由充足,證據文件齊全,並經過對相關法律的核實,所以委員會以多數委員支持的結果,決定堅持之前作出的裁決,即同意3名警官的上訴要求,並給予恢復警察職務。同時,決定把委員會的決議報告給總理,以便總理提交憲法法庭作出最終的裁決。由於之前國家肅貪委員會裁定以上3名警官因鎮壓黃衫軍示威而構成違紀,要求國家警察總署法辦3名警官。 蓬沙帕警中將表示,委員會認為這是行政單位提出的意見和看法,所以希望憲法法庭能夠就此問題作出一個明確的裁決。警察事務管理委員會秘書處爭取在2周內,將報告呈交給總理。這件事並不是阿披實在干預,而是總理作為國家最高管理者,應該予以過問。也不是與肅貪委員會的決議有分歧。但是肅貪委員會的決議就是決議,不可能隨便更改。而且委員會的決議還必須提交內閣審議,並呈送憲法法庭裁決。至於憲法法庭作出什麼樣的裁決結果,委員會都會遵照執行。蓬沙帕警中將表示,第2件議題是,代理國家警察總署長巴提警上將提出的,關於任命警署長名單議案,指所有名單必須在本月22日完成,並從2月16日開始生效。下令所有警署不得擅自延後執行該命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