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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披實表示,內閣會議經過討論審議,決定繼續延長在泰南邊境3府實施緊急狀態法,這已經是第21次在該地區實施緊急狀態法。考慮到在泰南邊境3府長期實施緊急狀態法的情況,他決定召集陸軍總司令巴育上將、國家警察總署長威遷、泰南地區管理中心主任帕努、司法部長及內政部長等有關負責人,討論在實施緊急狀態法的必要性,以及是否存在工作人員不當執法的情況。總之,政府不希望看到工作人員過度執法,或者過度使用武力的情況。而且泰南邊境3府並不是都存在問題,所以必須有選擇性實施緊急狀態法,對於局勢穩定的地區則考慮予以取消緊急狀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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