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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前天一整天的討論審議之後,民會昨天上午繼續審議較有爭議的兩份金融管理法規,經過兩個小時的激烈辯論,民主黨民代汶育要求會議主席統計在場的與會民代人數,因為現場民代缺席人數眾多,而很多與法規相關的政府部長也不在場旁聽或做出解釋。但為泰黨民代差臘南則表示反對,並要求會議主席結束辯論討論,直接進入表決程序,反對黨派與執政黨民代因此引發激烈爭執,但最終以265票贊同94票反對的結果確定終止辯論而進入表決的程序。
反對黨派民代大為不滿,宣布集體退出會場以示抗議。在反對黨派民代缺席的情況下,國會議長仍持續展開兩項金融法規的表決議程,最終以263票贊同、0票反對、19票棄權的結果,通過了政府所提交的兩份金融管理法規的審議。
這兩部法規分別是國家促進保險基金法規,以及水患災民資金扶助法規。這兩部法規獲得民會議通過後,將提交上議院進行審議。至於另外兩部法規,由於憲法法庭受理詮釋,民會暫不審議,包括貸款3500億銖用於災後重建法規,以及財政部金融企業復興基金債務調整法規。
穎拉總理昨天表示,政府希望所有的4項金融管理法規都能夠儘快獲得通過國會批准和頒布為「條例」,但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只能耐心等候,因為大家必須遵守司法程序。不過政府會儘快制定出具體的治水計畫。
穎拉表示,反對黨以離場的方式抗議2項金融管理條例,她認為這沒有什麼問題,因為從各方的意見來看,大家都支持出台金融管理條例,以便有錢去救助受災民眾,特別是救助那些SME小型企業,因為受水災影響,SME企業非常需要政府提供救助。SME企業目前都存在高額利息負擔的情況。如果2項金融管理條例獲得通過執行的話,至少可以對SME企業困境有所幫助。
至於大型企業,因為自身的環境和勢力較好,所以壓力相對較少。而同時,銀行提供貸款的工作,政府已經做好相關的協調工作,具體根據每個企業的實際情況來決定。但最好還是儘快讓4項金融管理條例儘快獲得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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