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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民代瓦察腊拉昨天到曼谷萱律實警署報案,指控國會議長頌薩在前天的會議中,下令警員將他逐出會場時對他造成身體受傷,而頌薩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157、391、84等條款內容,要求警立案調查並追究頌薩的刑事罪責。瓦察腊表示,他在前日的國會會議上,他正在質詢有關前總理塔信干預國內的修憲問題時,遭到國會議長頌薩的禁止發這,並要求他收回所發表的言論,在他給予拒絕並表示抗議的情況下,頌薩無理下令警員將他轟出會場,並威脅警員若不執行命令將給予嚴懲,因此才導致警員動粗將他強行架出會場,導致他的身體受到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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