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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義德善堂服務了23年的志願急救隊員奕甲攀昨天在參加「急救醫療條例草案聽政會」上表示,最近常出現民間志願急救隊員爭搶傷員的問題,究其原因,是因為個別私立醫院給志願急救隊員「特別津貼」,例如,如果是需要動手術的傷員,醫院按每名傷員3000銖價位付給急救隊,如果傷員手、腳折斷則付給急救隊1500銖,如果只需要縫傷口,則付給500銖。此情況造成某些志願急救隊員見利忘義,甚至故意使傷員傷情更重,以領到更多的津貼。 奕甲攀說,他希望新的1部「急救醫療條例」能從根本上解決該問題,包括志願急救隊員必須接受系統的培訓,擁有系統的職業道德管理機制。 目前仍有許多志願救災隊員沒有受到良好的技能培訓,雖然有意幫助傷員,但操作不當造成傷勢更重,而傷員無法向志願救災部門要求任何法律責任,因此新的法律應該在救災隊員法律責任方副作明確規範。 泰國衛生部副常務次長吉迪薩表示,急救醫療條例草案已於本月10日獲得內閣批准,之前已在內地舉行5次聽政會,昨天在曼谷舉行聽政會,相信可利用民眾及從業人員的意見後可進行適當修訂,並交立法院審議和頒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