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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控制中心指出,泰國1992年頒布的菸酒控制條例規定,禁止任何形式的香菸廣告,並規定如果香菸業者需要張貼「獲准銷售香菸」或者「此處售香菸」的字樣的話,紙張大小不能超過A4紙,字體顏色只能是黑色或者藍色,底板白色。 瑟里表示,工作人員在去年4月28日-5月26日的檢查中發現,有部分業者違反上述規定,特別是廣告和免費發送問題比較嚴重。疾病控制中心不斷向警方反映,希望警方處理,但最後發現警方工作進度非常緩慢,最後竟然導致有部分訴訟案件起訴期限到期不了了之,有的也即將於今年5月25日到期,給疾病控制中心造成很大的損失,嚴重挫傷民眾對疾病控制中心的信任度。因此希望國家警署出面,對相關涉案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哈泰醫師表示,衛生廳一直都禁止在香菸銷售地點張貼香菸廣告,共計有50萬家香菸零售店對此給予積極配合。但有1家香菸批發公司卻製作了可以裝20-30包香菸的塑料柜,然後將塑料柜免費發放到那些工作人員無法前去檢查的小巷小店,並謊稱可以用來擺放香菸,不觸犯法律,有許多小店誤聽其言,就在店內安放這種塑料柜,並在里面放有銷售香菸,由此違反國家關於禁止在銷售點廣告香菸規定,間接導致新菸民增多,特別是青少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