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世界日報訊】副總理兼社發部長派汶昨天(5日)透露,泰國在執行電視節目分級標準(Rating)後,將嚴格規定「限制級」節目的播出時間。並組織成立電視節目分級評估委員會,文化部已獲批准1500萬銖經費。 派汶副總理表示,儘管自2006年12月就開始執行電視節目分級制度。但僅要求對電視內容作出分級、分類,在對兒童和青少年的引導上收效不大。因此,此次內閣會議特別批准了關於限制某些級別電視節目播出時間的規定。根據規定,屬於「13歲-18歲青少年必須在家長的陪同下觀看」級別電視節目,必須在晚上8點以後才可以播出;屬於「不適宜18歲以下青少年觀看」級別節目,必須在晚上10點以後才能播放。 他說,如果沒有時間限定,很多孩子都不可能做到在父母的陪同下觀看,因為晚上8點以前,很多家長下班還未回到家中,以前制定的分級計畫毫無用處。電視是兒童了解世界和人生的重要窗口,對兒童的成長起到相當重要的作用。兒童看電視的時間平均每天在3.9小時以上,周末還達到5.51小時。因此,正確引導,合理分級是必要的。他表示,電視節目的限時播放問題將由民聯廳負責執行,預計2-3個月內各電視台即可按要求執行。 另外,內閣會議還批准成立資訊分級評估委員會。分級委員會將由文化部帶頭,教育部、民聯廳及相關民間單位將共同為資訊打分。文化部為此獲得1500萬的資金,以用於資訊分級委員會的組建和分級評估工作的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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