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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促進健康基金辦公室昨天主辦了「到時候監管國內零食廣告與否」為主題的論壇,消費者權益基金會秘書伊汶表示,監管零食廣告在著重要的意義,因為廣告是刺激消費的動因。根據國內防止兒童偏食含糖食品團體的調查資料,可統計出國內兒童、青少年每天用於購買零食和汽水的支出高達1億3500萬銖。按國內3-12歲兒童少年人口約90萬來計算,即每個兒童少年每天要花8-10銖購買零食和花約5銖來買汽水,青少年熱衷於非營養食品的消費現象令人擔心。因此國內各類零食和汽水的廣告要為此負上相關的責任,國家要採取措施加強對零食廣告進行監管,不然國家將要為兒童、青少年未來可能患上慢性疾病的治療付出更加高昂的開支。 朱拉大學新聞傳媒學教授巴里差博士表示,根據對國內電視廣告的研究結果發現,國內的零食廣告播出非常頻繁,在1小時內竟出現42次,高居全球之首。與其他國家對比研究發現,澳洲每小時為12次、美國為11次、英國為10次,這種高頻率的廣告播放對國民的消費行為會帶來如何的影響相信大家都很容易就找到答案了。瑪希敦大學國家兒童和家庭發展學院專家巴拍攀博士表示,不同的零食廣告通過頻繁的播放,在觀眾特別是兒童、青少年的頭腦中留下印象,喚起了他們嘗試和購買的欲望,而零食的強烈味精讓消費者吃了上癮,而且會吃更多才能覺得過癮,無形中使消費者對健康食品排斥,而追求味道強烈的營養缺乏的零食,不但對身體發育有影響,而且還為日後患上慢性疾病埋下隱患。與其國家要為這些日後可能患上慢性疾病的兒童、青少年擔負上龐大的治療費用,不如從現在起就教導他們不食或少食不營養食品,並對零食廣告的生產和廣告進行有效的監管,才是長遠大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