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新闻
朱林表示,昨天在衛生部舉行的內閣會議,批准衛生部出台的新法規,由於按照2008年頒布的管制酒精飲料條例第32條規定,禁止進行任何形式的酒精飲料廣告促銷,除衛生部規定的情況除外,因此衛生部出台該規定,為酒精飲料作廣告開通一條門路,但仍按管制酒精飲料條例的「禁止廣告」原則,對酒飲廣告作限制。 按照衛生部的限制酒飲廣告法規規定,酒精飲料可以進行,但只能展示酒精飲料的品牌或者生產商標誌﹔廣告的內容只能是對社會有創建性質的內容,促進道德或者高尚品味的內容,不得直接或間接吹鼓酒精飲料本身的品質、功效、好處,而不得在廣告中邀請或鼓勵消費酒精飲料。此外,該法規規定,不論是電視、電子傳媒,還是報紙誌雜媒體,均不得直接或間接展示酒精飲料的產品本身形象或者包裝品形象,就連包裝品的一部份或者產品的一部份也不得出現。對於印刷品媒體,禁止在封面、封底或者中間夜或者該印展品的外包裝部分出現酒精飲料廣告。此外,所有酒精飲料廣告都要同時刊登有關飲酒危害的忠告,忠告內容由衛生部相關委員會作出規定。以上限制酒精飲料廣告法規將等待阿披實總理簽署後正式頒行。 朱林還表示,最近有一名記者和一名內政部志願者,由於與紅衫軍示威者密切接觸而染上A流感,因此他希望示威者如罹患感冒或者重感冒,就不應該去參加示威,如果同時患其他疾病,則很容易導致惡化,並有生命危險。他說,對於A型流感的危害不應掉以輕心,如果有一名罹患A型流感的人出現在公共場所,並講話或者打噴涕,可以把帶菌的口水傳到一兩米外,如果沾到其他人的身體上,病菌可以存活約5分鐘。據悉,示威領袖之一納塔兀昨天也得了感冒,仍然在台上發表演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