粘土及水泥原料擬列入礦產控管
2007-02-13 11:46:25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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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陶瓷及水泥業者代表會晤工業部助理部長,要求放寬繼續使用粘土及水泥土原料许可證,由於工業部準備公布上述原料為礦產,必須申請專利權。
經營者認為,如果工業部公布為部令,廠商需時多年才能獲得專利權,因此,希望政府放寬措施,容许繼續使用原有的许可証,否則將對各種商品及水泥的生產造成嚴重的影響。今年2月15日,工業部將和有關部門將前往法制委員會議,闡述以上問題。為了不影響經營者,預測也许會放寬執行。
基礎工業及礦業廳長阿努頌表示,公布粘土及水泥土為礦產,是為了公平起見,因為上述的原料接近其他已被規定為礦產的原料。同時,最重要的是,在使用以上原料時必須執行礦業的規則,以防止發生土層崩塌或影響環境的問題。如果被規定為礦產,就必須支付專利費,占公布原料價格的4%。水泥土的性質與紅土塊相似,鐵質的成份高,分散在泰國各部域,用於混合生產水泥。至於粘土,同樣分散在各地,如果在保護區內,必須先向自然資源與環境部申請许可証。
陶瓷工業經營者代表頌猜透露,要求放寬措施,容许繼續使用原有的许可証,是為了不影響各種商品的生產,假若頒布為部令,申請專利的時間長達5年,但生產過程商品必須連續,因此會上同意向法制委員會闡述,要求放寬,至於支付專利費占公佈原料價格的4%,對商品價格的上漲影響不會很大,最多只會造成商品價格上漲1%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