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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泰國央行外匯及放款部主任素察透露,自從央行公布進入泰國投資的外匯資金必須分開銀行賬戶紀錄後,今年首2個月,外國流入泰國的資金達240億銖。其中,70億銖投資股票、期貨(TFEX)及農產品期貨交易市場(AFET)。至於剩下的170億銖,來自外籍人士的泰銖賬戶(NRBA)、投資債券及共同基金的資金,包括不動產業基金。此外,還有外資進入泰國投資商品及服務業(SNT)的資金,由於後期才公布必須分開銀行賬戶。
雖然央行最近放寬投資債券、共同基金及不動產基金條例,但規定必須購買全額風險擔保(SWAP),減少外資進入投機泰銖的問題。但投資匯票方面,央行暫時尚不放鬆限制,由於以上投資像短期貸款,也許會使泰幣出現波動。因此,央行仍保持原規則,禁止商業銀行為外國投資者提供泰幣放款。
素察指出,雖然央行要求進入泰國投資的資金,必須根據用途劃分銀行賬戶,但外籍人士的泰銖賬戶必須保有,由於外資需要用此銀行賬戶開展各種業務。
他強調,雖然央行規定外資必須按照投資宗旨劃分銀行賬戶,如SNS、SND及NRBA等,但規定所有賬戶的每日結餘皆不能超過3億銖,除了SNT賬本,每次提存不能超過1億銖,每日總額不能超出10億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