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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財政部長察隆波授示重檢及修改證券市場條例,雖然在前財政部長比迪雅通在任時,內閣已同意通過以上條例。修改的內容,主要是恢復財政部長的權力,使財政部長像過去一樣有權委任及罷免證管會董事長及秘書長。
財政部消息透露,財政部長提出修改的主要內容共有3個要點,包括委任及罷免證管會董事長、秘書長及委任資深人士擔任證管會委員,財政部長有權作出決定,與委任及罷免中央銀行行長一樣。但前財政部長比迪雅通修改該條例時,上述職位由董事會向上議院提名,並由上議院負責委任。
消息指出,察隆波認為,由於財政部必須負責整體資本市場,因此授權財政部長看管更為合適。同時,社會已成為檢查金融市場及資本市場者,不能隨意委任或罷免董事長或秘書長。雖然今後財政部長也許來自政治家,但證管會董事長及秘書長的任期為5年,而且不能超過2任期,報名參選者的年齡不能超過60歲,及任職年齡必須不超過65歲。
關於委任證管會,察隆波認為應執行原法律,遴選自有關委員單位,例如財政部、商業部、最高檢察院辦事處等。至於證管會的資深委員,規定由董事會遴選4位參加,例如由財政部常務次長、商業部常務次長及最高檢察院負責,從名單中遴選合適者。
在前財政部長比迪雅通在任時期,修訂的法例中規定由上議院委任證管會委員,遴選團由來自政府機構的資深經濟學者共10人組成,例如前中央銀行行長、前證管會秘書長、前國家經社開發委員會秘書長、前商業部及財政部常務次長等,確保證管會不受政治干預。
財政部消息透露,財政部長提出修改的主要內容共有3個要點,包括委任及罷免證管會董事長、秘書長及委任資深人士擔任證管會委員,財政部長有權作出決定,與委任及罷免中央銀行行長一樣。但前財政部長比迪雅通修改該條例時,上述職位由董事會向上議院提名,並由上議院負責委任。
消息指出,察隆波認為,由於財政部必須負責整體資本市場,因此授權財政部長看管更為合適。同時,社會已成為檢查金融市場及資本市場者,不能隨意委任或罷免董事長或秘書長。雖然今後財政部長也許來自政治家,但證管會董事長及秘書長的任期為5年,而且不能超過2任期,報名參選者的年齡不能超過60歲,及任職年齡必須不超過65歲。
關於委任證管會,察隆波認為應執行原法律,遴選自有關委員單位,例如財政部、商業部、最高檢察院辦事處等。至於證管會的資深委員,規定由董事會遴選4位參加,例如由財政部常務次長、商業部常務次長及最高檢察院負責,從名單中遴選合適者。
在前財政部長比迪雅通在任時期,修訂的法例中規定由上議院委任證管會委員,遴選團由來自政府機構的資深經濟學者共10人組成,例如前中央銀行行長、前證管會秘書長、前國家經社開發委員會秘書長、前商業部及財政部常務次長等,確保證管會不受政治干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