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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僑務委員會及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為增進海外華裔青年對客家文化的認同,藉由親身體驗及互相學習觀摩的方式,認識台灣客家文化,增進對客家語言、民俗、音樂、戲曲、美食、信仰等了解及興趣,豐富全球客家觀點,特續合辦「2007年世界青年客家文化研習營」。
1、辦理時間及人數:2007年12月2日至12月22日,參加人數35人。
2、報名時間:即日起至96年10月5日止。
3、申請資格:(1)申請人須16足歲以上,27足歲以下(以護照所載年齡為準),現居海外,身心健康、學行良好、能適應團體生活,以客家或認同客家文化之青年為優先錄取對象。(2)為使參加機會均等普及,同一家庭以1人參加為原則,餘須列為候補;多胞胎則不受此限。
4、費用:(1)學員在國內研習期間膳宿、保險及集體活動、交通、行政等費用由主辦單位負擔。(2)學員須自行負擔僑居地至台灣之往返旅費、註冊費新台幣3,000元(於報到時繳交,報到後因故中途離營,不予退費)及活動期間學員個人疾病醫療費用及個人因素造成之損害賠償等費用(家長負連帶賠償責任)。
詳情請參閱僑務委員會網站www.ocac.gov.tw「華裔青年活動專區」、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網站www.hakka.gov.tw或泰華文教服務中心網站
1、辦理時間及人數:2007年12月2日至12月22日,參加人數35人。
2、報名時間:即日起至96年10月5日止。
3、申請資格:(1)申請人須16足歲以上,27足歲以下(以護照所載年齡為準),現居海外,身心健康、學行良好、能適應團體生活,以客家或認同客家文化之青年為優先錄取對象。(2)為使參加機會均等普及,同一家庭以1人參加為原則,餘須列為候補;多胞胎則不受此限。
4、費用:(1)學員在國內研習期間膳宿、保險及集體活動、交通、行政等費用由主辦單位負擔。(2)學員須自行負擔僑居地至台灣之往返旅費、註冊費新台幣3,000元(於報到時繳交,報到後因故中途離營,不予退費)及活動期間學員個人疾病醫療費用及個人因素造成之損害賠償等費用(家長負連帶賠償責任)。
詳情請參閱僑務委員會網站www.ocac.gov.tw「華裔青年活動專區」、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網站www.hakka.gov.tw或泰華文教服務中心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