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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僑務委員會為協助海外青年僑商研習創業新知,增進相關專業知能,並藉由參訪台灣成功企業、與台灣企業家及新創業之業者對話,進行經驗學習與交流,拓展商機,特續辦「2008年青年僑商創業研習班」。1、參加對象:海外僑商企業家或第2代或企業幹部,年齡在25歲(含)以上,45歲以內,通曉中、英文,且近2年未曾參加僑務委員會開辦之經貿研習班,經駐外單位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遴薦報名者。2、研習時間:2008年3月3日至3月14日。3月3日上午報到、下午開訓,3月14日下午結訓及賦歸。3月9日自由活動。3、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月18日止。4、研習地點:另行通知。5、其他:1.僑務委員會負擔每人約新台幣約2萬1096元:包括研習期間學員之學雜費、膳食(週日之午及晚餐除外)及交通費用。2.學員自理部分:往返機票費,返台後,於報到日及結業日自行由機場往返僑務委員會指定地點之交通費,暨住宿費用。3.報名人員經僑務委員會核錄後,於報到時,僑務委員會將委託承辦單位代收研習保證金新台幣3000元,於全程參加研習課程結束後無息發還,並頒給結業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