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生申請台灣中山高職受理報名

2008-03-11 11:57:46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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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駐泰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成立「97學年度泰國地區僑生回國升學保薦委員會」辦理97學年度泰國地區僑生申請前往台灣就讀私立中山高級工商職業學校機械科輪調式建教合作專班,凡符合僑生資格者,自即日起至3月31日止,向泰國中華會館提出申請。
 
報名資格:凡海外出生連續居留迄今,或最近連續居留海外6年以上(即自2002年4月16日起至2008年4月15日止),並取得當地永久或長期居留證件及能獲得當地政府發給回程簽證者。
 
自台出境所持中華民國護照需已加簽「僑居身分」。入學資格:在泰國華校初中畢業或相當於華校初中之外文學校畢業程度或相當於國內國民中學畢業程度,學業成績在及格標準以上,年齡在16足歲以上22歲以下者【1986年到1992年8月以後出生者】即可申請。甄試入學辦法如下:
 
1、初試:測驗日期:4月19日(星期六、日),分別於清萊滿堂村建華高中、清邁一新中學舉辦,測驗科目為華文、英文、數學3科。 2、面試:中山高級工商職業學校派員於4月19至20日(星期六、日)赴清萊滿堂村建華高中、清邁雲一新中學舉行面試,有關時間俟排定後另行通知學生應試,未參加面試之學生以棄權論不予錄取。
 
繳交證件:1.身分證、戶籍登記表或華裔證明書正本、影本2份。2.學歷證件:畢業證書或在學證明。
 
初中3年成績單正本(須有操性成績及名次),經學校校長核驗簽章,並需註明該校所在地及學制年限。
 
任何證件資料除中、英文以外均需翻譯成英文並先經泰國外交部驗證,再經駐泰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證。3.生活保證書。4.報名費用每人泰幣400銖。
 
凡經分發之學生須於2008年7月10日至16日前,入學報到並接受基礎(職前)教育訓練。簡章索取及相關資訊查詢請洽泰華文教服務中心陳←玲小姐。
 
地址:20th Empire Tower,195 South Sathorn Road,Bangkok 10120 電話:(02)6701789、6700200-9轉367,或泰國中華會館楊恩榮先生,地址:52Soi Sapanku Rama 4 Rd.,Toong Ma-hamek Sathorn Bkk 10120。
 
電話:(02)6797137-9。
 
泰北清萊地區請洽清萊雲南會館(電話053-711887);
 
清邁地區請洽清邁雲南會館(電話053-22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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