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文化部監控中心主任拉達女士昨天(5日)表示﹐準備致函國家警察總署和信息科技與通訊部﹐要求對某雜誌刊登模特用國旗包裹身體照片的行為進行追究法律責任。打擊青少年兒童犯罪行為中心負責人逸素警少將指該行為非常不妥﹐而且可能違反國旗管理條例。違規者將面臨刑事和民事處罰。
拉達女士說﹐某知名雜誌刊登模特使用泰國旗包裹身體的照片﹐這是非常不妥的行為。目前監控中心正準備致函國家警察總署和信息科技與許續部﹐以便對此違法行為給予查處﹐並禁止該照片在網絡上傳播。
拉達說﹐國旗是全體泰國人民的標誌﹐屬於全國人民的財產。泰國人民所尊崇的國家﹐宗教和皇室是不容褻瀆的。而雜誌刊登國旗包裹模特身體照片的做法根本就是在破壞大家共同信仰﹐對大家共同的利益也沒有任何好處﹐甚至可能是違法的行為。而一般情況下﹐國旗多數是用于有正面意義的活動﹐比如國家級的體育比賽﹐啦啦隊人員可以將國旗披在身上﹐以證明該體育比賽屬於國家性的比賽。而該雜誌社如果說不知道用國旗包裹模特身體是不妥行為﹐根本就說不過去。
打擊針對青少年兒童犯罪活動負責人逸素警少將說﹐模特身裹國旗照片是在褻瀆國旗﹐給國家造成不好的形象。雜誌社刊登該照片同樣不妥。依照國旗管理條例﹐可以分別給予刑事和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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