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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男星頌蘭 參加強制公益活動
2008-07-12 03:42:40  作者:  來源:互聯網  瀏覽次數:8  文字大小:【】【】【
【本報訊】司法部行為管制廳廳長納提昨天(11日)率領50名因酒後駕車被判刑者﹐到暖武里府1座孤兒院參加照顧傷障兒童「強制公益活動」﹐作為受刑人「將功補過」的公益活動之一。曾駕車撞死人的著名男影星頌蘭也參加了本次活動,他被法庭判決必須參加此類社會活動20小時﹐在本次活動中﹐他負責為孤兒院殘障兒童餵飯。
 
據悉,為使受刑人悔改並將功補過,司法部行為管制廳與傷障人收容中心聯合舉辦這次「照顧傷殘人士活動」。該活動裡,司法部行為監控廳讓50名因違反交通法例的受刑人參加,負責為殘障兒童餵飯。
 
納提表示,行為管制廳希望透過這項活動﹐提醒民眾在即將到來的萬佛節和守夏節4天長假期間注意交通安全﹐防範酒後駕車。由於今年初以來,因酒後駕駛被警方查獲的案件有3604起,其中曼谷以716起排行首名,其次為素輦府的602起;相對去年的3047起多出557起。
 
納提指出,對於酒後駕駛者﹐若被警方查獲,將被判處1年有期徒刑、罰款5000–2萬銖、沒收駕駛執照6個月、並進行1–2年的行為管制及服務社會12–48小時;酒後駕駛造成他人受傷,肇事者將被判刑入獄2–6年、罰款4–12萬銖、沒收駕駛執照2年或吊銷駕駛執照;如果造成他人死亡,將被判到3–10年有期徒刑、罰款6–20萬銖及吊銷駕駛執照;酒後駕駛且拒絕檢測酒精者,則會被罰款1000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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