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曼谷市警察總署昨天宣布﹐今天(27日)將向法院申請通緝民盟5名領袖﹐罪名是指使他人侵占國家電視台﹐並發布公告﹐要求參加示威的民眾立即解散﹐否則將採取法律行動。
泰國國家警察總署副發言人素拉蓬表示﹐警方決定今天向法院申請發出通緝令﹐要求逮捕民盟5名領袖﹐罪名是指使他們侵占國家電視台。
曼谷警總署還發布第1號公告﹐要求參與示威並占領國務院的民眾立即撤出﹐否則將祭出刑法215條對示威者採取法律行動。
例如不聽勸阻參與示威者﹐將被處予監禁3個月或不超過6000銖罰款﹔示威頭目則被監禁5年或罰款不超過1萬銖。
素拉蓬表示﹐內政部長哥逸警上將昨天晚上召集警方開會﹐研商關於對付民盟示威的措施﹐並決定暫時不以武力鎮壓﹐而是與民盟領袖談判﹐讓民盟和平撤出國務院。由於占領國務院已構成侵犯公務部門重地罪名。同時敦促全國各府府尹以和平方式說服在內地各府示威的民眾自行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