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商品徵稅限值 海關擬增至8萬
2014-07-07 12:17:47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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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泰國旅客出遊國外返國入境時,隨身攜帶入境商品價值不必課稅限額僅為1萬銖,海關廳擬調整增至8萬或10萬銖,以符合新經濟形勢,經研究的審批後可望公布正式實施。
海關廳廳長頌猜表示,檢查旅客從境外攜帶高價值物品入境和讓旅客走海關申報通道自覺申請攜帶商品,須加強向旅客進行宣傳,讓旅客了解規定和自覺遵守。而海關也正對相關規定進行調整和補充,為入境旅客提供更多方便。
如果從境外攜帶物品是為了饋贈親戚和自用的情況,適當數量可免檢查放行。但如果數量較多有做買賣的成份,則會進行徵稅,因經常旅行捎帶貨物,可以從網上商店或產品銷售地點可以跟蹤到有關情況。
據悉,海關對執行了數十年的入境旅客攜帶物品價值不超過1萬銖的規定進行調查研究,針對現時經濟形勢情況進行了適當的調整,將旅客每次入境攜帶物品價值上調至8萬至10萬銖,畢竟當前經濟已經發展,民眾購買力提高,可以購買饋贈親戚或自用。這次調整也將與規定旅客出入境可攜帶現金從50萬銖增至200萬的新規定相吻合。上述調整經研究會公布正式生效實施。
海關同時會加強檢查頻繁從境外攜帶貨品以逃避關稅的現象,對於每月1-2次旅行攜帶貨物會豁免,但每月出入境3-4次的情況會認真進行檢查,須自覺進行申報和繳交貨物價值30%的稅金。海關的檢查範圍將包括空乘等職業人員攜帶物品入境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