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遺產稅 PHATRA:難度大不划算

2014-12-17 11:28:42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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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法政大學研討會指出,土地建築物業稅和遺產稅是調節社會財富不均有利的直接稅務手段,資料指民代、政客是泰國持有土地數量最多的人群,平均每人擁有71萊,如開徵土地建築物業稅和遺產稅,有利減少財富差距懸殊。但有部分學者的意見指出,多個國家已經取消徵收遺產稅,因操作成本高、調查財產難度大,徵收效果不佳。
 
法政大學經濟系副主任端瑪妮,在法政大學經濟系跟蹤泰國經濟計畫研討會上發表主題為「土地稅和遺產稅:誰有、誰付、誰受益」講話時表示,目前國內土地擁有的情況極其不平均,因為全國3.2億萊土地中,民代、政客大量擁有土地,平均每人擁有多達71萊。此外,從2006/2007年和2009年的泰國家庭經濟和社會狀況調查反映出來的泰國人擁有財富情況為,20%泰國家庭為泰國最富有階層,其占有的淨資產價值超過社會總資產的50%,但其餘80%的泰國人家庭的淨資產值只占總資產不足50%部分。因此,出台土地和建築物稅法和遺產稅法有助解決社會貧富懸殊和財富不均失衡的現象。
 
擬就的遺產稅法的主要目標是向超過5000萬銖以上部分財產進行徵稅,初步規定超過5000萬銖以上部分財產的稅率為10%,宗旨是利用直接稅收手段解決社會平等問題,課稅對象是擁有超過法律規定界限的遺產者,這部分稅可能徵收數量還不大,但都應設立有這樣的法律,不過操作時則需要有足夠的嚴密性。
 
泰國帕塔拉證券(PHATRA)公司董事長助理披帕表示,稅收政策手段的運用有時也應仔細衡量,是否為了過把癮,要看所徵收的稅收對國家作用的大小和是否公平。因為土地稅向被主人丟荒的土地稅收,就讓買地的人頭大。不過問題是,如果稅法實施能否切實地貫徹,因為財產價值的估價允許使用主權判斷的權重越大將導致越多的貪污舞弊現象,或者會導致出現對土地的利用只是在土地上種植香蕉而已的表面現象。
 
披帕還指出,遺產稅在多個國家都取消徵收了,因徵收成本高,畢竟有錢人都極力想辦法隱瞞財產,加上在宣布要實施法規時,有錢人已經擔心和會事先尋找辦法去逃避,而且有的已經開始行動了,如將財產向國外轉移等,如果是財產轉移到國外的情況,政府徵收和查實成本高和難度大,一些國家徵收到的遺產稅價值只在國內生產總值(GDP)占比僅1%,是不符合成本付出的一種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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