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選委瀆職 判刑4年
2006-07-26 10:39:59 作者:udnbkk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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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曼谷刑事法庭昨天(25日)作出歷史性判決,宣判中央選舉委員會現任3名常委在4月23日的民代補選中明顯違反選舉法,故意包庇泰愛泰黨,因為判決3名常委監禁4年,撤銷參政資格10年以及不准保釋。
旺沙納警上將(主席)、巴琳雅和威拉猜等3名中選委,昨天上午10時到曼谷刑事法庭聆聽被控瀆職案初審判決。該案件是由民主黨執委塔翁在4月18日提出控告,法院於5月30日正式受理,經審理認為中選會在民代補選中,確故意違反選舉法,包括故意包庇泰愛泰黨,而讓落選的候選人到其他選區重新登記參選,以讓泰愛泰黨候選人不必受到同額選舉問題限制。
65歲的中選會常委旺沙納警少將曾擔任過國家反洗錢委員會副主席,以及民會人權委員會顧問等國家要職;至於巴琳雅曾擔任內政部行政廳廳長,64歲中選委威拉猜則擔任過清邁、宋卡等府府尹。3人都是德高望重的資深公務員,本次被法院判刑入獄,史無前例。
3名中選委昨天立即向上訴法庭提出保釋訴求,上訴法庭經2小時的審核後,裁決不准保釋,因認為3名中選委若再負責選舉工作,可能造成更大損失,甚至危及國家安全,因此也不准保釋。3人立即被帶上車送到曼谷特別監獄羈押。
刑事法庭判決後,有100多名支持中選會的民眾在庭外集會喧嘩抗議審判結果,表示將堅持進行抗議,直到中選會3常委獲保釋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