藐視法庭3中選委支持者臨傳訊

2006-07-28 13:25:01 作者:udnbkk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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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3中選會常委支持者面臨「藐視法庭罪」起訴,法庭正責成警方查證日前在法庭喧嘩、辱罵法庭的當事者身分住址,以發傳票傳訊到庭進行審訊,如罪名成立,將被判1-7年監禁。而3名中選會委員的家屬還繼續為保釋作進一步的努力。
 
據報導,刑事法庭昨天(27日)準備對在法庭上辱罵法庭的中選會支持者發出傳票。法庭已經聯繫各電視臺協助提供前天法庭宣判中選委案時現場情況錄影,以辯認出肇事者,並聯繫交帕鳳育庭警署協助調查確認肇事者的身份和住址。如屬「干預法庭辦案罪」者,最高會被判監禁6個月,罰款500銖,或刑罰並處;如屬「藐視法庭罪」,可判1-7年監禁,罰款2000-14000銖,或刑罰並處。
 
而3中選委被大理院駁回保釋請求後,其家屬仍然不甘放棄努力,昨天威拉猜的夫人與檢察院聯繫,以威拉猜身體有病為由要求法庭批准保釋。巴琳雅的兒子也向法庭提出保釋父親巴琳雅的請求,並提交100萬現金作為保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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