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違約罰款案 泰國黨質疑
2006-07-31 11:09:50 作者:udnbkk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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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泰國黨副黨魁威拉薩質疑政府為何不將與地鐵公司的違約罰款案提交仲裁庭裁決,致使政府可收到BMCL公司的違約罰金由27.3億銖減少到100萬銖,而且這麼重大的案件為何不在內閣會議上審議,指之前政府已經有過支付巨額違約金給專案承包公司的教訓,表示要調查找出失誤者來負責任。
威拉薩表示,地鐵建設專案中承包地鐵車體營運的BMCL公司2000年8月1日與政府簽署合同中的第54條規定政府方面負責挖隧道和鋪設道軌,工程完訖後交付BMCL公司展開營運,如BMCL公司在2003年7月未能地鐵車體營運,每天要被罰款700萬銖違約金,同時如政府未能完成隧道和鋪軌工程,逾期罰金也是每天700萬銖。事實是政府方面的隧道、車站和鋪軌工程按時完工,而BMCL公司卻未能如期運行地鐵車體,逾期13個月後才能開通地鐵營運,按理BMCL公司要向政府交付27.3億銖。但是代表政府方面的泰國鐵路(大眾)有限公司決定對BMCL公司罰款2100萬銖,後來又修改決定,只罰款100萬銖。泰國鐵路方面所開出的理由的是要補償BMCL公司降低乘客票價所帶來的虧損2000萬銖,故對沖之後BMCL只需付100萬銖罰金。
威拉薩表示,泰國鐵路與BMCL是如何達成合同逾期罰款決定的值得懷疑,而這樣重大的案件為何不在內閣會議上審議,為何不提交到仲裁庭進行裁決。政府因違約已經有過付出62億銖巨額補償款給工程專案承包公司的教訓,為何此次明明是政府應該得到違約公司的罰金卻只收到微不足道的補償。
威拉薩表示,這些可疑情況都必須深入調查,發現其中可疑之處背後的內幕,並找出負責人來承擔此次失誤的全部法律責任和追究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