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選舉法規 泰國黨籲修訂

2006-08-07 11:08:16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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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泰國黨昨天(6日)提議,在成立新1屆中央選舉委員會後,應修訂中選會現行的規章和選舉法律,重要內容包括由法庭取代中選會實行調查和裁定選舉違法案件,重新規定,政黨名單候選人的計票方法等,以保證選舉的公正性。

泰國黨副黨魁尼工昨天表示,泰國黨為確保選舉能公正公平地進行,將提出提議,包括中選會所定的選舉點票程序 和選舉法律兩方面的內容,其中對選舉點票規程的修改要在新中選會成立後就要進行,而選舉法律部分的修改可在大選結束後再進行。

尼工表示,泰國黨的提議是針對所有參選政黨,不偏向任何一個政黨為原則,選舉問題是政治問題出現的根源,只有純潔公正的選舉才能體現君主立憲制下的民主制度的核心。由前中選會主席旺沙納2004年簽署的並於2005年2月6日生效的選舉點票操作程序,發現存在不少問題,而且引發起社會的異議。關於此點,泰國黨會正式致函新中選會,提出重議要求。

尼工表示,泰國黨認為在選舉結束後,應該進行修改選舉相關的法律,其中關於中選會的職能也要進行修改,保留其負責政黨註冊和組織選舉的權力,但調查和裁定選舉舞弊案的職能則應該交由法庭來執行,因為由中選會委員(不超過5人)一致同意,則無法定選舉舞弊案的方式存在問題,有時委員有不同意見也礙於情面,無法確保公正立場。而由法庭通過法律的方式來進行則最有說服力。

尼工表示,在政黨名單候選人得票比例計算的辦法也值得重新討論,如將清b行的名單得票之最低比例降至5%,相信對小政黨會更加有利,這樣能保持小政黨與大政黨的抗衡。關於此方面的內容,泰國黨法律專家將深入研究,形成文字後再提出。無論如何,修改中選會選舉點票規程和修改選舉法律,是為最大限度地保證選舉的公正公平和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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