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委會辦海外華商烘焙班
2006-08-08 11:41:12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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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為協助海外華僑經營歺飲烘焙從業人員,學習中西式糕點麵食專業烘焙技術及新知,提昇僑商在當地市場之競爭力,特舉辦「第35期海外華商烘焙研習班」。
一、參加對象:年齡25歲以上60歲(含)以下且通曉中文、2年內未曾參加僑委會所開辦之各項專業研習班,實際在海外從事烘焙之從業人員、或有興趣、有意從事烘焙業或經營烘焙業者,持有國內外烘焙證照者或烘焙業現職人員優先錄取。
二、舉辦時間:2006年10月16日至11月3日《10月16日上午報到,下午開訓、11月3日上午報到,下午結訓》。
三、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8月25日止。
四、辦理地點:弘光科技大學(台中縣沙鹿鎮中棲路34號)。
五、住宿地點:自理或台中富王大飯店(台中市文心路2段636號)。
六、住宿費用:住宿費由參加學員自行負擔,若需住宿台中富王大飯店,由弘光科技大學代訂,期間為10月16日至11月04日止(共計20天19晚),二人房:每房NT$1,700�每晚,每人共計NT$16,150(NT$850�每晚),單人房:每人共計NT$28,500(NT$1,500�每晚)。
七、研習課程:
1.烘焙計算與配方平衡、烘焙材料之特性、烘焙衛生及營養、烘焙機械之認識、各類麵包、蛋糕、歐式西點產品之理論與實際製作技術產品分類、中式傳統與創新點心糕餅、台灣特色糕餅之基本做法概論暨實習技術方法。
2. 店面經營管理。
3. 參觀國內傑出相關食品工廠或烘焙名店並與從業人員經驗交流。
4.安排專題講座。
八、其他:
1.研習期間住宿、歺費、實作制服及書本費用(以上費用於核錄時通知)、往返機票、返台後由機場往返研習地點(報到)之交通費自理。
2.學員應全程參加研習課程,並遵守「學員上課須知」相關規定,合格者於研習結束後,發給結業證書。
駐泰國代表處泰華文教服務中心主任许振榮表示:泰國地區分配名額有限,參加研習人員應通曉中文,年齡25歲以上60歲(含)以下,2年內未曾參加僑務委員會所開辦之專業研習班者為優先錄取。凡泰國地區烘焙從業人員,歡迎逕向該中心報名,聯絡電話:0-2670-1789或0-2670-0200轉分機366,電傳:0-2670-1790。請洽:毛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