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代行動通訊系統法規年底前完成
2006-08-24 10:57:10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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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23日電】泰國國家電訊委員會(NTC)主席承諾,將於今年底前完成制訂第三代(3G)無線寬頻技術之授權管理法規,然依據泰國2000年制訂的頻寬分配法,NTC與NBC應合組專案小組以決定國家頻寬分配表,共同分配及管理廣播與電訊之頻率。目前泰國國家廣播管理單位(國家廣播委員會—NBC)尚未設立,3G執照能否核發仍充滿變數。
2005年11月間,泰國中央行政法庭裁定NBC的14位委員侯選人因程序違憲無效後,NBC已重新展開選舉。NTC本月曾就是否編擬國家頻寬分配表,及在NBC設立前核發頻道執照等問題諮詢泰國議會,並討論由現已停止運作的泰國郵電廳(PTD)在NBC成立前暫代核發新頻道之可能。此次議會認為頻寬分配法已明確規定須由NTC與NBC共同制訂頻寬,故不可行,但建議NTC或可引用聯合國國際電訊聯盟(ITU)的頻率表作為電訊及廣播的管理準則,NTC將研究就議會建議內容加以詮釋運用。泰國NTC主席Mr. Choochart Promphrasid近日表示,若NTC不具核發3G通訊服務專用頻譜之職權,通訊管理機關將允许業者於現有頻率下發展該項服務,並重申NTC將在今年底前完成3G授權法規草案之擬訂。
泰國行動電話業者為提供線上影片、廣播等的寬頻消費服務已摩拳擦掌久候3G執照的核發,NTC現正研究3G執照的適當數量及3G科技對經濟、社會的影響,NTC目前考慮的3G執照核發方式有業者整體計畫與品質的競賽、競標,或兩者併用等3種方式。部分業者表示,泰國3G頻寬有限,僅120兆赫,最多核予4家業者,倘採競標方式取得執照,成本必高,恐終將轉嫁於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