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委員會向政府提4項訴求
2006-08-27 11:36:44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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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國家人權委員會辦事處向政府提出4大要求。強調和平集會在民主社會是國民的基本權利,希望在場維持秩序的警員能公平對待示威民眾。該委員不同意實施緊急狀態法令。
國家人權委員長沙尼指出,現階段國家發生政治分歧,尤其是支持和反對塔信民眾於本月19-21日間,發生暴力事件最為嚴重,造成多人受傷。在民主和憲法制度下,民眾享有言論自由、及自由聚會示威的權利,但必須遵守相關法令和維持秩序,如嚴禁攜帶任何武器。國家人權委員會亦向政府提出4項要求。
1. 希望各個組織、聯盟能在和平的氣氛下舉行示威,切勿攜帶任何殺傷性武器,遵守民主和法令,並尊重別人言論的權利。在場維持秩序的員警也須謹遵職守,公平對待所有示威人士。對近日發生的暴力事件,已委託司法部人權專案委員會接手調查有否侵犯他人權利。
2. 政見分歧是政治架構的問題,政府無權禁止進行和平示威者。內政部長頒發政策加強各府治對民眾集會的監管,並暗示如果任何府治於大選前發生民眾集會形同管治不力,此舉違反憲法規定的人權法。
3. 造成政治危機的主因是民眾誤解民主政治。大選只是1個新的開始,當選的政黨需謹守憲法,著手管治國家。同時,亦需增加各行政機構的透明度,保持司法公正性。依照民主政治的宗旨,保障民眾自由權利。
4. 敦促各個組織和聯盟能思及政治改革,團結互助,使國家能繼續走向民主。
沙尼說,希望塔信政府能履行上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