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PTT重歸國營 消費者聯盟打官司
2006-09-01 11:06:44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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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消費者聯盟昨天(31日)向最高行政法庭提出訴訟,要求把已轉化為私營上市公同的泰石油機構大眾有限公司(PTT)轉變回為國營企業,同時指控總理、政府內閣和能源部長不依法辦事。
消費者聯盟委員洛莎娜女士(準上議員)昨天率領消費者慈善基金會5名委員,共同向最高行政法庭提出訴訟,要求撤銷泰石油機構轉型為民營公司2部法令,因為這2部法令與憲法相違悖,造成石油和天然氣壟斷局面,將導致國家失去對國家經濟主體的主控權。
消費者聯盟還分別控告塔信總理、政府內閣和能源部長,認為內閣未依法行事,導致某些人及其親信可以從中牟利。而且成立泰石油大眾公司的程序也未按照法律規定執行,例如:泰石油公司董事會必須有2名財務專家加入,或者精於轉換資金為股票的專家,或者各1名也可以。但實際上,泰石油董事會僅有1名具備以上資歷的董事,即泰國進出口促進銀行副董事長提腊。
此外,泰石油公司前任執行長威社(現任能源部長)和前實業部常務次長馬努均被控告違反國企業資金法,法律規定禁止2套董事會持有公司股份,自由審議小組已經向警方提交指控兩套董事班子的罪名。
洛莎娜還指出,泰石油機構轉型前舉行的徵求民意會議也未公開進行,不給民眾廣泛提出意見的機會,從而違反國企資金法。最高行政法庭已經接受控訴文件,以便決定是否受理審訊。
此前,泰石油公司已經發表書面聲明指出,憲法法庭裁決認為,泰石油的國企轉型法令並沒有與憲法衝突,而與轉型有關的所有董事會都是按照法律規定選舉產生的,都具有合法資格。至於馬努持股一事,國企資金法第12條規定,公務員或國企授權持股的不在此例。而國企資金法第18條表明,禁止持股的條例不適用於代表國企最高管理階層的籌備組建公司董事,或國企職工代表,因此對威社的指控也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