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應收退休金 可望當作貸款擔保
2006-09-02 12:44:39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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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負責兼管審計廳工作之財政部助理部長哇拉貼透露,目前審計廳正在研究修改有關法律,目的為了讓退休公務員可利用應收退休金權利作為申請貸款的擔保。
哇拉貼說,修改以上法律已提交法制委員會研審,至於以上放款,預估將由政府的銀行提供,但放款額度,應取決於各家銀行,銀行方面也许會為不超過65歲,近期才退休公務員提供放款,至於退休已久的公務員,也许不無法取得貸款。
哇拉貼說,目前全國獲退休金的公務員共達32萬3,000人,平均每月政府必須支付退休金約達58億銖,每年需支付約達690億銖。公務員的退休金額最高達30個月,過去財政部允许退休公務員先提支達15個月的退休金,因此,有些公務員還剩有一部分退休金,可全部用作申請貸款擔保。
此外,財政部助理部長哇拉貼主持審計廳與地方行政廳共同簽約儀式,即今後審計廳能通過地方行政廳的網路連線資料,瞭解公務員的生存問題,今後退休公務員不必親去領取退休金,以上新規定將自今年10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