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議員挑剔法官 憲庭不理
2006-09-06 11:35:35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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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由2名看守上議員提出的憲法法庭11名法官「涉及利益關係」不宜參與裁定肅貪委新委員資歷問題的訴訟案,憲庭法官團昨天(5日)開會後以該訴訟「理由太牽強」為由,一致決定不予受理。
憲法法庭秘書沛汶昨天(5日)宣布,法庭法官團會議通過決議,不受理武里喃府看守上議員卡侖與也梭通看守上議員宋本一起提出1項訴訟案,2名上議員指控憲法法庭11名法官不宜參與新屆肅貪委員資歷問題裁定。沛汶表示,根據憲法第266款,上議院負有遴選肅貪委的權力與責任,此申訴案的其中1人也在向憲法法庭提出資歷裁定申請上簽了字,後來又以憲法法庭11名法官與遴選物件有「利益關係」而提出申訴,完全是前後矛盾,而且「理由牽強」,因此憲法法庭法官團會議研究後一致決定不受理此申訴。
沛汶表示,憲法法庭受理肅貪委員候選人資歷進行裁定的案件已有進展,一些機構已經送來其中8人的相關檔案或資料,但還有迪洛等人的證明還沒有提交,憲法法庭在開會研究後再決定是否聯繫相關機構或公務部門提出證明,或召相關人士親自回答提問或作出補充說明,估計本周三或周四將進行此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