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政府付賠償金 新航廈糾紛解決

2006-09-13 10:45:10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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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馬尼拉12日電】菲律賓政府支付30億披索賠償金予馬尼拉國際機場第3航廈承建商,並獲地方法院發給取回物業執行令,政府接管航廈的法律障礙解除,航廈料可在完成整修後正式啟用。

菲律賓總統府官員今天說,土地銀行代表已於昨天下午在巴賽市地方法庭將面額30億披索的支票交予承建商律師,在支票移交後,法庭立即把1份取回物業執行令發給馬尼拉政府。

承建商是在菲律賓政府接管第3航廈近2年之後,取得賠償金。

然而,有關賠償金總額爭議,承建商要求5億2500萬美元,而馬尼拉政府聲稱3億2500萬美元才是合理價格,因此雙方還將針對賠償金餘額作進一步的協商,有可能交由估價者評估。

副檢察總長納楚拉向媒體表示,政府支付賠償金之舉,已滿足新加坡國際商會(ICC)仲裁院的判決,馬尼拉政府接管航廈已無法律障礙。

總統府表示,艾若育總統高度尊重國際法律,但如果損及菲律賓人民利益,她將採取一切法律手段抗爭到底。

由於航廈爭議已接近尾聲,馬尼拉國際機場當局今天表示,他們將在近期內開始整修第3航廈,希望能趕在明年中旬正式啟用。財政部說,開放新航站將向國際社會發出馬尼拉誠摯邀請投資者的訊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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