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政治危機 前上議長倡修憲
2006-09-18 11:23:25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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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前任上議院長密猜表示,憲法的宗旨是維護政府穩定,所以才規定合法選舉,並組建監管機構,而之所以失敗的原因是監管機構已經被某些政治家控制,無法公正執法。他指出必須根據泰國人的習性來進行修憲。
密猜表示,1年來,泰國人處於一種急躁,煩惱,易怒的環境中,遭遇了泰國從1997年經濟危機以來最大的政治危機。各個階層都發生了分歧,主要針對的就是反塔信和挺塔信,分歧導致彼此不放心,互相猜疑,泰國歷史上從未發生過領導人被懷疑的事情,而如今,領導人的一言一行都受到質疑,甚至被謀害,也存在做戲的說法。
密猜表示,根據憲法第26條規定,各政府機關在行使權力時,必須尊重人權。而憲法第30條規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上次發生的反塔信群眾被毆打事件,充分體現了員警對憲法的不理解,才會發生踐踏群眾事件,甚至高喊「出去」的人也被安上了罪名。
密猜還指出,解決所有問題的出路就是進行修憲,那麼必須改革的憲法條例有哪些,哪些缺陷需要彌補,起草法律的人必須考慮到所有可能發生的情況。現有憲法的目的是維護民眾的自由權利,增強總理的權威,鞏固政府的穩定,準則是總理必須公正清明,維持憲法的4個關鍵:1,公平公正選舉;2,平衡立法權力;3,增加申請彈劾難度;4,組建監管部門。現有憲法已經經歷了3屆政府,屬於內容最長,程式最多,但也有很多缺陷,甚至導致政權處於真空狀態主因,所以希望修改後的憲法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