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抬物價者最高判刑2年

2006-09-24 12:19:33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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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商業部國內貿易廳長詩里蓬昨天警告全國商販,切勿屯積居奇或借機哄抬物價。否則將按「民主行政制度改革團」的公告處罰不法商販,違者最高刑罰是監禁2年或罰款40萬銖,或兩者同時執行。此外,該廳將於本月29日至下月1日期間,在全國各地舉行「藍旗廉價商品市場」活動,協助民眾減輕生活負擔。

詩里蓬昨天(23日)率領官員巡視挽巴谷區的集市、TESCO超級市場,並表示,他滿意當地所有鮮肉蔬果沒有哄台物價問題,但為防止不法商販屯積商品,或趁機哄抬物價牟取暴利,該廳將已按照「民主行政制度改革團」的政令,要求轄下部門嚴格巡視各府的市面物價,監督和法辦違規商販。

詩里蓬表示,已向所有廠商發出通知函,暫時禁止調高商品價格。至於55個私人機構聯名要求調漲23種價格管制商品的價格一事,官方考慮到當前燃油價格持續回落的局勢,暫時沒有批准調漲任何商品的價格。

內貿廳長說,由於消費物價指數不斷上升,為減輕民眾的生活負擔,將繼續推行「藍旗廉價商品市場」計畫,並於本月29日至下月1日在全國各地舉辦藍旗市場活動,會場內的商品價格將比市面便宜20-4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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