謀殺前也梭通府尹 3人判死刑

2006-09-30 11:17:14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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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大理院判處察侖攀上校及其2名部下極刑。5年前,3人殺害前也梭通府尹,但察侖攀上校的妻子和兒子說,察侖攀上校沒有殺人。

昨天上午10時,刑事法庭宣讀大理院的1宗殺人案判詞,第1被告是察侖攀上校,第2被告瑪匿上士,第3被告素瓦上士。

2544年3月4日,3被告合夥於本京拍喃9路某酒店,預謀殺害前也梭通府尹乃比納。被捕後,3人不承認犯罪。

2546年,初級法庭判處第1被告死刑,第2、3被告無罪。2547年,中級法庭維持初級法庭的判決,但第2、3被告被改判死刑。

大理院經過審理資料,證據確鑿。3被告合夥在2544年3月4日,於本京拍喃9路某酒店,謀殺前也梭通府尹乃比納。所以,大理院維持中級法庭對3名被告的判決,全部死刑。

在場的察侖攀上校妻子聽完判詞後,衝上前抱住丈夫,其兒女則哭著說,父親沒有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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