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韓核試 聯國嚴厲制裁
2006-10-16 11:39:34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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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系紐約特派員傅依傑14日電】針對北韓核子試爆,聯合國安理會14日一致通過1718號決議案,對平壤實施經濟及外交制裁,但未授權動武,也未全面制裁。
制裁決議要點為:
•要求北韓銷毀所有核武器、大規模毀滅性武器以及彈道飛彈。
•要求所有國家停止向平壤出售或轉讓與非傳統武器有關的材料以及其他重型軍用裝備,如坦克、導彈、直升機。
•要求各國凍結與北韓核武器項目、彈道飛彈項目有關的個人或者商業團體資金。
•允许檢查進出北韓貨物,以防止平壤獲得非傳統武器。
•實施旅行限制。
這是安理會近年對北韓最嚴厲的一次制裁。
要求出席安理會的北韓駐聯合國代表朴吉淵在會中立即峻拒決議。他強烈發言說,1718號決議如同「黑幫」動作,「若美國繼續堅持施壓,北韓將視為戰爭宣言,並將繼續實質性對抗」。朴吉淵隨後在其他安理會理事國發言時,起身離場以示抗議。
與以往不同的是,安理會這次引用聯合國憲章第7章對威脅國際和平安全行為的制裁措施,做此決議。
中國及俄羅斯之前一直力拒美國及日本要求,反對動用第7章條款,以避免軍事制裁觸發朝鮮半島更大危機。但中俄這次轉變態度,北京自圓其說的理由是:聯合國憲章第7章第41條授權聯合國在國際和平安全受威脅時,採取經濟、外交制裁手段,但不包括武力;第42條則授權聯合國在第41條不能奏效時動用武力。
就此而言,這次決議引用第7章,是基於41條(採取經濟、外交制裁),還未到動用武力階段。
制裁決議決定成立一個委員會,成員由安理會組成,監督制裁實施情況,每90天向安理會報告。
決議中要求平壤停止核試與導彈計畫,放棄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撤回北韓於2003年初退出「禁止核子擴散條約」聲明。
此決議由美國主導,日、英、法等連署,這4國為安理會對北韓強硬派;與支持北韓的中、俄多次妥協後,才拍版定案。
美國常駐聯合國代表波頓對決議通過表示滿意。他說,若平壤全面遵守決議,並重回六方會談,安理會將取消制裁,若平壤拒絕合作,尋求大規模毀滅性武器,美國和其他會員國將加強制裁措施,並促使安理會進一步行動
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王光亞則說,北京贊成此強有力決議,但制裁不是目的,中國將繼續推動六方會談,以外交途徑解決北韓核子危機。
王光亞強調,北京對決議部分內容有保留,中方不贊成對進出北韓貨物進行檢查,北京強烈敦促有關國家在這方面採取慎重負責態度,不要採取任何可能激化矛盾的挑釁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