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災農作物損失 將減免農業稅

2006-10-21 10:54:08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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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行政廳廳長參猜透露,近期暴雨成災,導致大部分府治遭遇水患,給人民的生活和財產造成巨大損失,給農民的種植和農業生產也帶來影響,損失龐大。

行政廳表示,按照1959年頒發的地方行政稅務保護法例規定,為了減輕自然災害給農民帶來的損失,可以適當減免稅務。原本規定交稅期限為明年4月,但遭遇水災的農作物種植地區可在明年享受減免稅務權利。通告各府做好減輕災民損失的工作。

行政廳廳長表示,農作物種植受損最為嚴重,甚至無法栽種,希望府尹切實做好災民免稅工作。減免稅務的原則是:任何上稅人用於種植的田地受損程度達到三分之二,可享受全額免稅;受損程度超過三分之一但不到三分之二,按照受損程度減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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