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廢止行政拘禁令
2006-11-01 10:44:29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喜歡就分享這篇文章
【中央社華盛頓31日法新電】1名美國官員告訴法新社,在美國總統布希11月即將前往共產黨國家越南訪問前,越南已決定廢止不經審判即行拘禁的命令。
國務院人權局副局長歐羅納接受訪問指出:「我們獲知消息,越南政府已做成政治決定,將撤消或廢止這項行政命令。」
這項行政命令是所謂的「31/CP行政拘禁命令」,河內方面用來拘禁许多異議人士、爭取民主以及人權的活動者。華盛頓方面將移除這項有10年之久的行政命令,作為今年2月與越南重新展開人權對話的最高優先要務。
歐羅納表示,助理國務卿羅溫克朗兩週前訪問河內進行人權對話時,河內方面透過越南司法部向美方傳達這項決定。
但越南尚未作出廢止行政拘禁命令的正式宣布;根據這項命令,越南地方官員和警察可以維護國家安全為名,不經審判,拘禁任何人達2年之久。歐羅納指出,「這意味著越南政府將不能再利用這項行政命令拘禁人,他們必須提出法治途徑與程序」。隨同羅溫克朗一同前往河內的歐羅納表示,這項行政命令取消後,「任何遭到拘禁的人必須知道他們為何被拘禁,並獲得出庭以及會見律師的機會,過去是沒有這種權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