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商銀前任行長格傑判刑20年

2006-11-02 10:25:51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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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曼谷刑事法庭昨天(1日)判決延宕長達10年之久的曼谷商業銀行(BBC)前任行長格傑侵吞該銀行財產案,判格傑有期徒刑20年,並罰款2億1,116萬銖。同時要求他歸還8,472萬銖鉅款給銀行。

該案件發生在1990-1996年間,由於BBC銀行財產被大量侵吞挪用,導致在發生1997年經濟危機後,BBC銀行最終倒閉。國家銀行經調查後控告BBC前任行長格傑侵吞財產和貪污,刑事法庭進行審理後,認為證據確鑿,判決格傑罪名成立,原應判45年有期徒刑,但減為20年,並罰款2億1,116萬銖。另1名同案案犯蓬沾女士(1家涉案公司總經理),也被判處監禁12年半,及罰款133萬銖。並要求以上2名案犯向BBC銀行歸還財產8,472萬銖。

據悉,格傑還被檢察院指控20項罪名,之前他已被曼谷刑事法庭就3個案件進行宣判,共判30年有期徒刑以及罰款32億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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