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自救之路:趕快與貪腐切割

2006-11-07 11:20:16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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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5日晚8時「向人民報告 」,宣示若總統夫人吳淑珍1審判決有罪,他立即下台。他「相信歷史會給我公道,司法會還我清白」。針對他的報告謊言狡辯,不尊重司法種種,本報昨日社論已有論述,今天再就相關話題,再深入探討,加深認識。

首先,國務機要費1案,已經檢察官陳瑞仁公布調查結果,陳水扁及其妻吳淑珍列為貪汙共犯,吳淑珍依貪汙罪起訴,陳水扁因其為總統,依憲法第52條的規定,享有保障刑事豁免權,將等他被罷免或辭職再追訴。全案正待法院審訊,嫌犯若有陳述或答辯,自應向法院提出。陳水扁不依正常法律程序,改用「向人民報告」的方式,獨白1小時,企圖狡辯脫困,法界人士認為談話只見政治,不見法治。承辦檢察官陳瑞仁對報告失望,他表示「戳破謊言後,只問認不認罪」。這個報告除了執迷不悟的少數深綠分子之外,完全沒有市場,應是事實。

第2,向人民報告主要是想博取台灣人民的同情,在報告中有不少裝可憐、訴苦、受委屈的語言,可是人民都明白,總統貪汙不可赦,說謊尤不可恕。有鐵桿台獨說,陳水扁是600多萬票選出來的,為1480萬貪汙就叫他下台,不公平。不錯,他得過600多萬票,可是現在希望他下台的民調,超過60%,他的聲望跌到20%以下,600多萬人拱他上台,現在60%以上的人要他下台,他向人民報告,人民要他下台,給了他誠實的回答,人民給足了陳水扁6年時間,現在普遍的回應是:「夠了,你快下台吧!」但他仍戀棧不去,人民能忍受嗎?

第3,陳水扁向人民報告,實質上已由「陳總統」降格為「陳律師」,答辯毫無精采之處,但也發揮了律師的長處,搬出了「吳淑珍1審判決有罪,立即下台」,仔細研究,玄機就在此處,根據司法院的規定,1審辦案期限為1年4個月,如果法官在限期內結案,最遲可到2008年3月初結案,屆時陳水扁任期只剩2個月。當然有辦案期限,不代表非在限期屆滿才結案不可,如果案子進行順利,1年半載也可能結案。本案有沒有速審速決的可能性,很難判斷;如果陳水扁1方死纏爛打,拖過1年4個月,也不無可能。但可以斷言的是,縱使全案拖過2008年,對陳水扁夫婦法律訴究,仍會照常進行下去。

第4,情勢發展下去,會不會出現「陳律師對陳檢察官的戰爭」,陳水扁報告對陳瑞仁檢察官多所不滿,陳瑞仁也表明「戳破謊言後只問認不認罪」的態度,自然是要在法庭上見真章。我們聯想到涉及陳水扁親近的案件不少,仍在審訊中,而各案之間看似獨立成案,其中牽連亦多,所有承辦法官能不能見賢思齊,以陳瑞仁為榜樣,將各案辦出成績,為受冤受謗的司法界同仁爭一口氣,總統夫婦都成了貪汙共犯,則任何人涉案應辦到底,無可退縮,在人民的面前進行大審,有人向人民報告,也應該有人在法庭給台灣人民1個公道。

第5,陳水扁向人民報告,挾人民、挾民進黨以自重,所謂「1審判決有罪立即下台」,僅在拖延時間以求自保,台灣輿論多認為是「救扁不救黨」的毒招,使民進黨陷入「慢慢等死」的絕境。綠委中仍有人挺扁,說什麼「扁賭1審也算很敢啦」,但黨內也有強烈反應,傳有人要求陳水扁「自請停權」,也有人要求「1審判決前扁應請假」,有更多人「不認同扁的堅持」,更有民進黨立委傾向支持第3次罷免案,足見在民進黨已引起很強烈的激盪。事實很明顯,下個月台北、高雄市長選舉,明年立法委員選舉,乃至2008年總統大選,都將大受影響,民進黨人如何自救、救黨,已成為關鍵性的話題;台聯12席立委表態,將支持第3次罷免案,對民進黨衝擊特別大,現在應是民進黨人自我反省的重要時刻,何去何從,不容再猶豫。

最後的問題是台灣民主危機如何解套,多數反應是辦1次陳水扁去留的公投,讓600多萬投票給他的人1個再確認的機會,讓倒扁的紅衫軍有1個伸展的機會,讓泛綠陣容有1個再選擇的機會,也讓約20%沉默中間選民有1個為自己表達意願的機會,自然也可給陳水扁1個爭公道與清白的機會。問題是辦公投先要在立法院通過第3次罷免案,始能交付公投,前2罷因未過3分2的門檻,待提出的3罷,台聯的12席表示支持,仍不足10多席,除非民進黨立委有人「揮淚斬馬謖」,則罷免案仍屬空談。其次是提出倒閣案,目前國民黨與親民黨不同調,且涉及現任立委個人的利害。再說倒閣案有2個結果,1是陳水扁解散國會,辦理重選,不但給了陳水扁喘息的機會,也可能造成社會不安。1是不解散國會,尋求組織聯合內閣,更不可能要求陳水扁下台。至於訴諸群眾運動,社會成本太大,且易造成社會動亂,都非得宜。所以,解鈴還是繫鈴人,台灣各方都期待民進黨人的自我反省,不再為貪汙瀆職的總統背書,而要為台灣人民的生存福祉,最後1分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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