賤賣資產 金改處職員涉貪

2006-11-16 11:25:04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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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特別案件調查廳(DSI)指出,金融系統改革辦事處拍賣倒閉資產的5宗案件,觸犯多達10條法例。同時準備在2星期後傳喚相關官員和法人,有信心可以為國家追討回逾8,000萬銖的款項。

破產檢察廳長乃威表示,全國56間倒閉的金融機構,資產總值達到8,510億銖,但卻僅以1,900億銖的價格拍賣出去。經過追查、以及與特別調查廳長盖梭、財政辦事處主任安差麗、特別調查廳副廳長他威等人士,進行長達2個小時的商議後,總結出10大罪行,分別是容许與金融系統改革辦事處相關的人士參與該辦事處舉行的拍賣會;該委員會蓄意隱瞞相關資料;該辦事處制訂的資產轉帳規章違反法律;該委員會制訂的出售內容觸犯法令;該委員會和參與相關法人違反出售資產的法例;買賣合約違法;得標的法人缺乏投標資格;該會部分委員同時於多個金融機構任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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