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200粒迷幻藥 判無期徒刑
2006-11-17 10:34:21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喜歡就分享這篇文章
【本報訊】前天,本京法庭宣判1宗販毒案,法官依法判處被告乃頌康(34歲,彭世洛府人)無期徒刑,罰款100萬銖。
2548年10月20日,191警察誘捕乃頌康,向他購買迷幻藥200粒(價格7萬8000銖),約定到素提訕路某卡拉OK交貨。
在被告收錢後,警表明身份,埋伏在旁的警察將他逮捕。接著,警又在他的身上搜出毒品。
法庭認為,被告犯罪證據確鑿,依法判處被告無期徒刑,罰款100萬銖。